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從學生時代開始,就喜歡閱讀各類傳記,無論是歷史人物、政治家或科學家,藉由他們的成長經驗,除了可以對大時代的人、事、物有更多的認識,他們的奮鬥過程,更是為許多人所引以為藉鏡。

歸程》為聖嚴法師的自傳,敘事時間從童年至二度出家,無論是敘述童年到青少年時代的生活點滴,或是回顧兩次出家前後的心路歷程與奮鬥過程,那些點滴的小故事,無不深刻感人,也讓我們能夠親炙法師弘揚佛法的堅持,及為建設人間淨土而努力的大願。


自序

我自幼瘦弱多病,經歷十來年的困頓折磨,仍能以未老的身心,回到僧團,其間談不上任何成就,只能藉以說明眾生的業力,強大無比,該受的果報,總是無法逃避,所以我也勇於面對現實,承受下來。

但是佛法所說的造業與受報,絕非宿命論或定命論。前世造下的善惡業因,今生應當受到苦樂的果報。然而,若不出離生死,業因永無休止;前世造業,今生也照樣地造業,前世的業因加上今生的業因,才是當下所受的果報;所以,今生的努力向善,不但可以達成臨終生天或往生淨土的目的,更可以改善現世的環境,乃至即身親證解脫。因此,我對於自己的處境和前途,從來不會感到悲觀和失望,迎接挫折,奮力向上,是我不變的原則。

為了這點毅力和信念的獲得,我要感恩崇高無上的佛法僧三寶,也要感恩平凡中顯出偉大襟懷的父母雙親。這是我寫作本書的目的。

本書初稿近二十萬言,部分曾由《慈明月刊》發表,後經三度改寫,縮短了一半,又補充了三分之一,但仍覺得不如理想,待到晚年有機會續寫之時再作修訂罷!在此,我要謝謝開元寺佛經流通處的出版,和方行仁先生的題字。

佛元二五一二年元月序於朝元寺關房


再度出家

因緣是不可思議的,在大陸來臺的老輩法師之中,認識最久的是白聖法師,親近最多的是南亭法師,見面最晚的是東初法師。我在辦理退役的過程中,最先請求的是白聖法師,其次相助的是南亭法師,最後助成的是東初法師。我與東老人第一次的見面,是在民國四十七年(西元一九五八年)的佛誕節,那是在臺北市新公園的音樂臺前,浴佛大典尚未開始的時候,是由於我的同學,當時《人生》月刊的編輯性如法師的介紹。東老人為了助成我的出家,盡了最大的努力,他自民國四十八年(西元一九五九年)的六月下旬直到同年的十二月中旬,一直在為我的事情費神,也一直在為我的事情操心,他給我安慰和祝福,當我每遭挫折之時,他必給我鼓勵,我到北投去拜見他的時候,往往也會送我百呀八十元的零用錢。對於一個與他毫無淵源關係的我來說,這實在是一件難能可貴而銘感不已的事。

最初,性如法師曾向東老人提起,說我退役之後,重新出家之時,希望能給東老人做徒弟,東老人則說,他對收徒弟一事,並無什麼興趣。後來,隆根法師也代我向東老人提到這個問題,他還是說無多興趣。

漸漸地,我是真的退役了,我是必須重拜師父重新出家了,但還不曾確定,究竟跟誰出家。有一天,我在善導寺說起這個問題,演培法師則說:「現在由你選擇,臺灣的大德法師,誰都會樂意成就你出家的。」

以我的看法,從關係及情感上說,應該去請南老人成就;從恩義的觀點上來說,應該是請東老人成就。雖然這兩位大德法師,於德於學,各有所長,都是當今教界不易多得的大善知識。

也有人說:「你曾出過家的,你本來就有師父,何必再找一個師父的帽子戴在頭上?」我卻希望一切從頭做起,一切如法而行。童年出家時,幼而無知,馬馬虎虎還不要緊,現在中年再度出家,絕不可以再事糊塗了。當然,我也明白,既然重拜師父,重行披剃,師徒之間,有互相的權利,也有互相的義務,一個做徒弟的人,權利可以不要,義務卻不能不盡。所謂「師父的帽子」,當係指的是「義務」而言。

我不是忘恩負義的人,也不是輕易能被任何方式束縛得住的人,所以,我還是決定拜一位剃度師;並在恩義的原則下,我便請求東老人成就出家了。

本來,我的退役令是從民國四十九年(西元一九六○年)元月一日生效,我也準備於退役生效之後,慎重出家;但在東老人的勸說之下,在民國四十八年(西元一九五九年)的農曆十二月初一日,我就改了裝,那有兩個原因:第一是性如法師已向東老人辭去了《人生》月刊的編務,東老人命我接替,並且為我取了一個法名叫作「聖嚴」,要在版權位置的「主編」項下刊出;第二是因為文化館自臘月初一開始打佛七,要我隨眾參加。因此,我在臘月初一的早晨,便以出家相和大家見面了。

原先隆根與性如二師和東老人接談的時候,東老人的計畫很好,準備給我舉行一個比較隆重的儀式,請臺北的諸山長老聚一聚,並且在剃度之時,受一下五戒,但到後來改變了計畫。不過東老人的意思,也是對的,他對我說:「你的福報有限,要是舉行儀式的話,請人家來,就等於向人家要一份禮;不請人家罷,那又說不過去。你剛剛出家,實在不宜勞累人家的。」東老人是一個最最惜福的出家人,所以他不會公開化緣,在省吃儉用之下,建築了一座規模不算小的中華佛教文化館,發起影印了一部《大藏經》,每年冬季,還做一次冬令救濟。

因此,當佛七圓滿,臘月初八的中午,僅在佛前上午供時,說了一個簡單的三皈。並無剃度的儀節,更無受戒的儀節。參加的人,只有我上海的同學,了中與性如二師,以及由法藏寺來打佛七的幾位尼師。午供之後,蓮航法師因為不知道我不舉行儀式,也不知道我不想勞累人家,所以從中和鄉趕到為我道賀。因此,「來賓」也就僅僅是蓮航法師一個人了。照律制來說,這只算是皈依而不是剃度,但在中國的佛教,律制問題很不易講究,我既承認剃度,並且也請求了剃度,雖然沒有執刀而剃,也就算是剃度過了。

但在農曆十一月三十日的下午,也就是即將改裝的前夕,為了以後便於師徒相接相處的問題,我向東老人提出了四點屬於我自己的態度及願望:

(一)我的身體,一向不好。
(二)我將盡心盡力為文化館服務。
(三)我將來希望到其他地方住住,願師父允許。
(四)我將來希望多讀一些佛經,多用點修持工夫。

東老人聽了之後,只說:「三分師徒,七分道友。你已不是小孩子了,一切均由自己作主。」不過,又在他的語意之中,說到我想去其他地方住住一事,雖然未說不贊成,但總有些不樂意。這一點,我是最感抱憾的事,為了能夠多用一點真工夫,在文化館先後僅住了兩年,便離開了;這也是最使他老人家失望的事了。不過在我尚未改裝之先的個把月,東老人也自動地談到這個問題,他要我出家之後,應該放下一切,少寫文章,多看經,多懺悔,並要我找一個道場像關仔嶺大仙寺那樣的地方,靜養靜修一個時期,然後再出來。可是,當我尚未改裝,便已接受了《人生》月刊的編校,這一個計畫也就無法實現了。

這次出家,雖沒有舉行出家剃度的儀式,但在事前事後,仍收到了幾位師長道侶的賀禮,他們是東老人、南老人、悟一、妙然、成一、蓮航、守成、隆根、性如、清霖、清月、慧敏等法師,以及孫清揚、張少齊、喻春寶等居士。我想,出家真好,才把頭髮削光,就有這麼多人的布施結緣。但是,我又不禁臉紅起來,剛把頭髮剃光,又憑什麼接受這些布施呢?這使我久久不能自釋,也使我更加堅定了將要多讀經多用功的願望。

從此,我已算是再度出家了,我已成為東初法師的徒弟,我已不再叫作張採薇,我已叫作釋聖嚴了。

說到更改姓名,真是一樁氣惱的事。內政部現行的姓名條例規定,僧尼還俗,必須改出家姓名為在家姓名,俗人出家,則不許改在家姓名為出家姓名。我們政府的立法機構,如果不是審察上的疏忽,便是有意歧視佛教而變相地否定了出家人的身分!

我,總算幸運,在第三級的行政機關裡,有一位姓劉的同鄉佛教徒,他辦戶政,他幫了我的忙,利用內政部准改「不雅姓名」的機會,把我的俗名改成了現在的法名,但是,我的俗姓,還是更改不成,因為,姓氏不可能有雅與不雅的情形。即使如此,我已感到高興了。除了大陸出家的僧尼,凡是臺灣的出家人,不論男女,還沒有另一位能把俗名俗姓在戶籍簿上更改過來的哩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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